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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叶秀芬)
根据《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托幼机构保健员要每2年参加1次岗位专业知识培训。此次培训,我院邀请了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科长周玉润副主
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学员们对卫生保健工作的认识,使大家更全面的掌握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对预防和减少传染病发生,加强幼儿膳食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理论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卫生保健上岗培训证上盖章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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