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 安 市 卫 生 局
关于举办瑞安市2010年母婴保健专项
技术服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的意见》(瑞卫〔2006〕141号精神,决定举办2010年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及报名流程
本次培训由市妇幼保健院承办。各单位应在2010年6日10日前,如实填写《报名表》(具体见附件),并报市妇幼保健院。
二、参加对象
1、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以上资格,并已注册在我市乡镇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护人员,但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者或已满三年有效期限。
三、培训内容
近年来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分析;我市感管现状与手卫生知识;计划生育工作常见并发症的处理;新生儿抢救与复苏等。
四、培训时间
本次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培训时间初定2010年6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
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六、有关事项
1、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副高以上或从事专项技术服务20年以上的医务人员可免考)。
2、每位参加学员缴纳培训、材料费200元(包含午餐费),培训费回原单位报销。
3、各单位凭妇幼保健院《培训合格证明》,向市审批中心卫生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的予以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联系人:周秀梅,联系电话:65827853,668862。
附件: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