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您面对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当您面对他人被疾病折磨而无助的时候,您可曾知道,一个同情的眼神,一句轻轻的问候,都会使人铭记于心,我们的付出可能是举手之劳,但我们的爱心可以照亮整个世界。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方便群众就医,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将面向全社会招募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以上,体力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具有公益精神和奉献意识,不计报酬,自愿参与公共事务、互帮互助、助孤扶弱、社会应急、公益慈善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4、遵守纪律、服从安排、按时上岗、真诚服务;举止文明、热情周到、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二、招募要求
1、服务时段: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夏季:7点30分至11时,冬季8时至11时。(服务次数根据志愿者意愿安排)
2、服务地点:门诊一至七楼自助机区域与候诊区。
三、服务项目:
1、正确引导与指导患者使用自助机;
2、对候诊的患者进行指引,并指导就医流程;
3、维持候诊区域排队秩序。
四、管理办法:
1、统一制作志愿者服务证,持证服务。由院方提供岗前基本培训。
2、每次服务至少2小时,累计10小时即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录入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享受“志愿者服务”奖励待遇。
五、报名方式
志愿者本人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地址:瑞安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4楼外联部,联系人:赵小红,电话:0577-58815009,电子邮箱:rafysgb@163.com。
我奉献,我快乐!只要我们都付出一份爱,那将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们的人生将更加绚丽!我们的社会将更加美好!
我们热情期待您的参与!
瑞安市妇幼保健院社工部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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