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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我怀孕了,能吃药吗?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7/18 8:42:48 浏览量:

 

 

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许多准妈妈担心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即使生病也不去治疗,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许多疾病如果不加治疗,不仅对孕妇不利,对胎儿本身也是有很多危害的。还有一些早孕期在不知道怀孕的情况下,使用了一些药物,因为担心药物会影响宝宝发育或是造成畸形,而选择人工流产,但其中有很大比例是没有必要的。

妊娠期间,药物可影响母体内分泌、代谢等,间接影响胚胎、胎儿,也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致畸、神经系统损伤、溶血和出血,以及耳聋、肾损伤、骨生长等全身性不良影响,还可能造成流产,但用药时的胎龄与药物是否致畸有着紧密联系。胚胎、胎儿在不同的发育阶段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而且药物对不同时期的胎儿造成的危害程度也不同。一般可分为3个阶段:

1阶段:不敏感期(受精后2周内,即怀孕4周内)

通常来说,在怀孕的头4周内,胚胎还没有分化成各种组织和器官,具有多向分化潜能,对药物表现出无选择性,胚胎受损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只有两种,一是胚胎受损严重,造成死亡而发生极早期流产;二是受损不严重,仍能存活发育成正常个体,就是所谓的“全”或“无”。

2阶段:敏感期(怀孕5-12周)

此时是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不断形成的阶段,也称致畸敏感期。有些药物可能干扰某部分胚胎的分化与组织器官的形成,有的可能造成流产,有的进一步发育导致畸形。胚胎不同组织器官在不同的发育阶段对药物的敏感性也不同。

3阶段:低敏感期(怀孕12周以后直至妊娠)

妊娠12周后,组织器官分化大体完成,造成畸形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药物致畸作用明显减弱,但对于尚未分化完全的生殖系统,及持续分化发育的神经系统,某些药物不当使用仍可能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到底以怎样的标准来指导用药呢?

为此,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将孕期的用药按照安全性分为ABCDX五个级别。

A类药物是最安全的一种,已经证实对胎儿没有任何不良影响。如适量维生素。

B类也是相对安全的,经动物实验研究,未见对胎儿有危害。可在医师观察下使用。如青霉素类和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唑啉、头孢克洛、头孢曲松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阿奇霉素、红霉素等)、胰岛素等。

C类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由于没有临床对照试验,只能充分权衡利弊,谨慎使用。如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可引起关节病变,影响软骨发育,对神经精神方面也有影响)、氨基糖苷类(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等存在耳、肾毒性,可致婴儿听力障碍)、磺胺类(磺胺嘧啶、复方新诺明等可致胎儿脑损伤或出生后新生儿核黄疸)、异烟肼、异丙嗪等。

D类有足够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性。如硫酸链霉素、四环素、氯喹(可致胎儿耳聋、脑积水、四肢缺陷)。

X类动物和人类实验证实会导致胎儿畸形。在妊娠期禁止使用。如利巴韦林、甲氨蝶呤、已烯雌酚。

在妊娠前12周,不宜用CDX级药物。

总之,孕期应尽量减少或不使用药品,包括某些外用药品和中(成)药,特别是激素类、抗肿瘤药、抗癫痫药和某些抗生素。当必须使用药品时,准妈妈还是应该在医师的指导下选择相对比较安全的药品,并且用药时间不宜太长,剂量也宜小不宜大。

内科 钱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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