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1 | 废旧物资竞价出售 |
二、 公示期为五个自然日。
三、 未经邀请的商家不得临时参与此次院内谈判;
四、 各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提供法人、企业、产品与经营信息等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A.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B.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D.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五、 谈判文件1式2份
六、 未尽事宜请联系:吴先生0577-58815313。
七、 谈判日期:2024年7月30日下午16:30;
八、 谈判地点:瑞安市妇幼保健院三号楼三楼特需门诊会议室
九、 纪检监督电话: 0577-58815266
瑞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一批废旧物资竞价出售邀请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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